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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事项名称:工会组建

事项名称: 建立工会申请(初审) 事项类别: 公共服务
申报对象: 单位(职工代表) 是否收费: 免费
办事机构: 宿松县总工会 办理期限:
联系地址: 咨询电话:
办事指南与流程

一、办理条件

企业、事业单位、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等基层单位,应当依法建立工会组织。社区和行政村可以建立工会组织。有会员二十五人以上的,应当成立工会基层委员会;不足二十五人的,可以单独建立工会基层委员会,也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的会员联合建立工会基层委员会,也可以选举组织员或者工会主席一人,主持基层工会工作。职工两百人以上企业、事业单位的工会设专职工会主席。工会专职工作人员的人数由工会与企业、事业单位协商确定。

基层工会具备法人条件,依法取得社团法人资格,工会主席为法定代表人。

二、实施依据

1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》;

2、《中国工会章程》;

3、《企业工会工作条例》。

三、所需材料

1、成立工会组织申请报告(加盖公章);

2、单位信息采集表;

3、工会会员登记表(至少25人份)。

四、办理时限

1至5个工作日。

五、收费标准

不收费。

六、联系方式

暂无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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