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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前位置:办事项大厅
办事项名称:困难职工金秋助学申办受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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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事指南与流程
一、申请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困难职工家庭: 1、低保户。家庭人均可支配月收入低于(≦)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,经政府救助后仍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; 2、低保边缘户。连续6个月以上家庭实际人均可支配月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,未经政府救助,生活特别困难的职工家庭;家庭人均可支配月收入在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.5倍(含)以下,且满足(家庭可支配收入-由于患病、子女上学、残疾、单亲及其它特殊原因造成支出费用)÷家庭总人口≦当地低保标准的职工家庭; 3、意外致困户。家庭人均月收入在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倍(含)以下,但由于遭受突发事件、意外伤害、重大疾病及其他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,且符合(家庭可支配收入-意外致困造成支出费用)÷家庭总人口≦当地低保标准的职工家庭; 4、其它原因致困户。家庭人均可支配月收入虽然超过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倍,但是家庭遭遇非常重大意外灾害,导致家庭生活特别困难,且符合 (家庭可支配收入+投资性净资产+储蓄-意外致困造成支出费用)÷家庭总人口≤当地低保标准)(此公式仅适用本款)的条件; 5、困难农民工。加入工会组织、按务工地标准且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农民工家庭。 二、助学类别 1、考上大学(二本以上)的困难职工子女; 2、考取职业院校(大专)的困难职工子女(金牌蓝领); 3、列入当年脱困对象的困难职工子女考取高中(含职高); 4、困难农民工本人考取大专以上院校(包括各类成人教育); 5、往年享受过金秋助学且品学兼优的在校本科学生(圆梦计划)。 三、实施依据 1、《安徽工会困难职工档案管理实施办法》; 2、《当年市总工会印发的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》。 四、所需材料 (一)大学生、高中生(含职高)和“金牌蓝领计划”救助申报材料包括: 1、家庭成员身份证明材料(申请人(职工)身份证复印件、申请人(职工)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); 2、申请人(职工)家庭成员收入证明(工资条(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盖章)或银行流水、退休职工退休金银行存折、社区证明等),如能提供低保证,则无需申请人(职工)家庭成员工资条; 3、劳动合同或申报前6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工资发放清单(困难农民工需提供); 4、致困原因证明材料(大病诊断书、医保结算单或其他致困材料); 5、困难职工或困难农民工档案表格(已建档不需要,未建档必要); 6、在档困难职工申请救助表(基层单位工会或社区,上级主管部门工会负责人须签字、盖章); 7、营业执照; 8、金秋助学活动救助申报表(基层单位工会或社区,上级主管部门工会负责人须签字、盖章); 9、考生的分数条、录取通知书; 10、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承诺授权书。 (二)“圆梦计划”救助申报材料包括: 1、家庭成员身份证明材料(申请人(职工)身份证复印件、申请人(职工)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); 2、申请人(职工)家庭成员收入证明(工资条(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盖章)或银行流水、退休职工退休金银行存折、社区证明等),如能提供低保证,则无需申请人(职工)家庭成员工资条; 3、劳动合同或申报前6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工资发放清单(困难农民工需提供); 4、致困原因证明材料(大病诊断书、医保结算单或其他致困材料); 5、困难职工或困难农民工档案表格(已建档不需要,未建档必要); 6、在档困难职工申请救助表(基层单位工会或社区,上级主管部门工会负责人须签字、盖章); 7、营业执照; 8、“圆梦计划”助学申报表(基层单位工会或社区,上级主管部门工会负责人须签字、盖章); 9、上学年学习成绩单; 10、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承诺授权书。 五、办理时限 承诺时限:依照当年度市总工会印发的有关开展“金秋助学”活动的文件要求执行。 六、收费标准 不收费。 七、联系方式 暂无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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