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职工本人申请、基层工会初审、帮扶中心审核、县总工会主席办公会研究决定,拟对以下4名困难职工进行帮扶。现将名单进行公示,接受社会监督。
公示期为2023年4月24日-2023年4月28日。如有情况不实,请来电反映,我们将认真核查;如无异议,我们将在公示期期满后向名单人员发放帮扶资金。
联系人:杨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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